您好!欢迎访问中国渔业协会海参产业分会!

中国渔业协会海参产业分会

首页 - 综合信息

“中华好海参”申报说明一:申报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

2022.03.28

各会员单位: 

    2020年12月21日,中国渔业协会海参产业分会下发《中华好海参团体品牌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华好海参内部评审标准》,开始在会员内部开展申报活动。截止3月31日共有15家企业30多个产品申报“中华好海参”。

由于2020年疫情影响以及年末会员企业库存基本清空,考虑到国内春季海参全面采捕从5月开始,为保证抽样准确,评审公正,经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,将抽样时间延长至5月末,在此之前会员企业仍可申报第一批“中华好海参”,预计6月中旬可以评审出结果,将于今年8月在上海渔博会期间进行集中展示和授牌,并将组织统一宣传推广和销售。
为保证申报和评审效果,从今天起分会官方公众号将联系发布文章,对申报条件、标准、管理办法进行逐项说明,请拟申报企业认真学习,严格按照标准申报材料,争取获得首批“中华好海参”授权。
依据《“中华好海参”团体品牌管理办法》要求,申报中华好海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
1、必须成为中渔协海参产业分会的会员。

2、产品品牌已经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注册,或已获得了名称标识的独有版权登记。

3、加工产品的加工厂必须获得质量监督局认可的加工资质,并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机制。

4、“中华好海参”产品的原料产地明确(需提供海域使用权证或海域不动产权证、采购海参需提供供货公司发票)。

5、基地、产品加工工艺和成品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相应的标准。

6、如实、完整填报“中华好海参”认证及追溯需要的所有信息

7、按时缴纳检测费和保证金。


如有申报问题,请联系秘书处 邱旭光 13644119019(微信同步)


首页
电话
短信
联系